秦建铭律师于86年中国第一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全上海仅有103名最早授予律师资格的资深律师之一,国家人事部颁发经济师资格证书(交通专业)秦建铭律师点击查看 本所总部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090号天科国际大厦7楼(近兰州路)
倪云生 人大代表 上海秦建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现任海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首席律师
王燕华 上海交通大学 本科 上海秦建铭律师所交通事故责任法律顾问 曾任: 上海嘉定区公安分局警官14年 其中:担任资深交通警官12年 2010年受到公安机关的荣誉嘉奖
陈元宇 华南师范大学 学士学位 上海秦建铭律师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法律顾问 曾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通事故理赔专员
《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财判》播出《宝马 交警 断臂》(2011年)由著名交通事故专家秦建铭律师点评点击播放
《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财判》播出《离奇的交通事故》(2010-11-20)由著名交通事故专家秦建铭律师点评点击播放
四、《人撞车》民工司机下车行走时将骑电动车的人撞成伤残又无钱赔,陷入赔偿困境,秦建铭律师认为路边停放的车辆有责任,于是要求车主单位赔偿,法院判决支持了秦律师的要求。(点击播放上海电视台《庭审纪实》)
八、上海电视台记者专题采访承办上海政法大学飞轮砸死大学生案的秦建铭律师,秦律师提出要求按上海高院的规定,请求12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点击播放上海电视台《法律与道德》)
九、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支持秦建铭律师的辩论意见,裁定逃逸被抓的肇事单位全陪点击查看
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支持秦建铭律师的上诉,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改判逃逸被抓的肇事单位全赔点击查看。
十二、一审法院错判,秦律师上诉获全赔2009年4月上海郊区的夜晚,一辆摩托车撞人逃逸后被抓,受害人又被第二辆车碾压致死,交警的结论是本起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一审法院判决肇事摩托车一方赔偿50%的损失。秦建铭律师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要求全赔,2010年4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完全支持秦律师的上诉请求,二审改判摩托车一方赔偿100%的损失。(点击查看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十三、但是,当出现适用这两条规定有冲突的情形时,也就是说当右道来车转弯而本道车是直行的情况下,究竟应当本道车让转弯车先行?还是转弯车让本道车先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并没有明确的答案。请注意交通法规最新变化-《上海法治报》登秦律师文章《对方直行我左转,究竟应该谁让谁?》点击查看
十四、秦建铭大律师为受害者家属索得193万元赔偿---一起无人目击的事故骑车人被撞成植物人(点击查看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秦律师交通事故案件300问 版权所有,拒绝转载,严禁抄袭
上海秦建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建铭律师荣幸应邀出席《环球时报英文版都市上海版》创刊酒会,图为秦建铭律师在酒会主席台前留念。 人民网上海4月12日电 (李凯) 《环球时报》英文版4月12日成功推出都市上海版。当日,人民日报主办的环球时报英文版都市上海版于2010年4月12日在上海举办了创刊酒会,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米博华,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振武等在酒会上致辞。各国驻沪领馆的代表以及来自英国路透社、美国《新闻周刊》等外国媒体的代表出席了酒会,上海市的一些有关领导和媒体负责人也出席了酒会。
上海市公安局专题报导秦建铭大律师谈交通,点击查看。
为了维护市民的人身安全和赔偿权利,秦建铭律师与上海市交警总队领导现场解答网友们的咨询! 2009年12月25日《东方网》著名交通事故专家秦建铭大律师与上海市交巡警总队领导现场谈上海城市交通整治问题并回答网友们的提问:(点击播放精彩视频)
上海市杨浦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 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组成单位: 上 海 市 杨 浦 区 人 民 法 院 上 海 市 杨 浦 区 司 法 局 上 海 秦 建 铭 律 师 事 务 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转登秦建铭律师对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同命同价问题、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的交强险赔偿问题发表的独特观点以及相关交通事故的成功案例等4篇报导。专注于交通事故官司的上海秦建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建铭,此时无疑有着更深切的感受。《侵权责任法》中同命同价规定的出台,无疑是我国法律的一大进步“这一规定是对一个人平等的生命权利的最大尊重。”秦建铭说,人的生命权利是平等的,在同一交通事故中,没有贵贱之分,理应按同一标准赔偿。点击查看
三、《百度》汇集全国一万余篇官方媒体报导秦建铭律师事务所秦建铭主任律师的精彩案例、文章和采访,详细介绍了秦建铭律师承办的重大、疑难、奇特、经典的交通事故和各类经济、民事、刑事大案的成功案例。欢迎查看媒体的原版。
四、《新浪网》汇集近二百篇上海秦建铭律师事务所秦建铭主任精彩案例、文章,详细介绍了秦建铭律师的重大、疑难、奇特、精典的交通事故和各类经济、民事、刑事大案的成功案例。欢迎查看原版报导
五、秦建铭律师认为,保险公司应对醉酒、逃逸等交通事故予以理赔。点击查看 保险公司对醉酒、逃逸等交通不予理赔,秦律师认为,这对伤者的救济很不利,因而在《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中专门规定,只要该机动车参加了“交强险”,就由保险公司按交强险赔偿。 交通事故专家秦律师的成功案例为《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提供案例依据2---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新闻》
六、秦建铭律师认为,应与时俱进大幅度提高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点击查看 秦建铭律师在《上海法治报》《新民晚报》等撰文呼吁执行上海市高院528号文件,与时俱进大幅度提高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先。嗣后,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
七、人民日报——人民网 点击查看《人民日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1948年6月15日创办的机关报,目前是中国的第一大报,为适应网络时代,《人民日报》于1997年1月1日创办了《人民网》。近三年来,《人民网》7次报导了交通事故专家秦建铭律师的论点和案例。
十一、秦建铭律师承办交通事故赔偿案创民工死亡赔偿全国之最(中央电视台cctv)点击查看
十二、上图为:2010年6月8日区人民法院顾伟强院长等法院高层领导邀请本所主任秦建铭律师等参加法院审判工作评议。
十三、上图为:2010年4月29日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孙祺伟(右一)、副局长唐明祥(右二)亲临上海秦建铭律师事务所指导工作。
东方大律师节目现场 节目主持人洁惠(左) 交通大律师秦建铭主任(中)
十四、《东方大律师》播秦律师交通案例《外行索赔损失一大半》并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问题
十五、交通事故大律师秦建铭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台播节目并现场解答听众的法律咨询
李景良:中共党员,法学专业毕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原在国内某知名金融集团公司担任法务主管,成功处理过多起银行贷款合同纠纷,对银行信用卡等金融债权外包业务的处理有着丰富的经验……
陈元宇: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曾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通事故理赔专员,现任上海秦建铭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法律顾问。陈律师办案能力强,逻辑严谨细致,能提供当事人优质的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服务。
王培娜: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医生学士。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作风严谨务实,善于发现办案过程中的问题,勤于总结辩护和代理的经验,能提供当事人优质的法律服务。
中国共产党上海杨浦司法局党委秦建铭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胡喜盈 支部书记 《金色年代》杂志社 99关爱网执行副主编
余均燕 支部副书记 组织委员
王培娜 支部宣传委员 法学学士 医学学士
秦建铭 党支部成员 律师事务所主任 经济师
李景良 党支部成员 学士
阮祥红 党支部成员 硕士
陈顺君 党支部成员 学士
刘作强 党支部成员 学士